品牌方舟获悉,近日,卢森堡普通法院裁定欧盟需重新计算科技监管费,Meta 与 TikTok 在诉讼中获胜。
此次诉讼源于欧盟对若干大型平台征收的“监管费”。该费用按年计,标准为公司上一财政年度全球净收入的 0.05%,并以平台的平均月活跃用户数与是否盈利为参数决定具体征收额度。
Meta 和字节跳动旗下的 TikTok 指出,委员会采纳的方法存在缺陷,导致对部分公司征收的费用不成比例;两家公司因此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 T-55/24 与 T-58/24)。
法院认定,关于《数字服务法》(DSA)监管费用的计算方法应以授权法案形式通过,而非仅以相对“简单”的行政程度——即实施决定(implementing decisions)形式直接定下来。
法院裁定后表示,欧盟委员会需在12个月内以授权法案补正程序并重新制定实施决定。裁决同时指出,当前不要求返还 2023 年已缴费款项,直到新的法律依据和决定出台为止。
欧盟委员会在回应中表示,法院确认了其费用方法的合理性,委员会并不质疑征费的原则或金额;委员会将按裁定在规定期限内以授权法案的形式对费用计算程序作出更正,并据此采取新的实施决定。
TikTok 在声明中对法院裁决表示欢迎,称将密切关注授权法案的制定进程。Meta对判决表示欢迎,并指出,按照现行规则,即便一些用户规模庞大、对监管造成更大负担的公司因为亏损而无需缴费,结果是其他公司不得不承担更多费用。Meta表示期待这一规则能够得到修正。
《数字服务法》自 2022 年 11 月生效,规定规模极大的在线平台在治理非法及有害内容方面承担更多义务,违反相关规定的罚款可高达年全球营收的 6%。除 Meta 与 TikTok 外,受监管并需缴纳监管费的企业还包括亚马逊、苹果、Booking.com、谷歌、微软、X(前 Twitter)、Snapchat 与 Pinterest 等。
法院本次判决主要基于程序合规性问题,要求欧盟在法律程序层面更正现行做法并重新明确费用计算规则。后续将由欧盟委员会在 12 个月内以授权法案形式,制定新的方法并出台相应实施决定,相关平台与利益相关方将据此调整后续合规与财务安排。
作者✎ Summer/品牌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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