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方舟获悉,近日,跨国连锁零售品牌7-Eleven于达拉斯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发起诉讼,起诉耐克即将在7月11日“7-Eleven品牌日”发售的Air Max 95“Big Bubble”球鞋,擅自抄袭其标志性的橙、绿、红三色条纹经典商标设计。
7-Eleven表示,品牌专属的三色条纹商标自1987年启用以来,沿用至今,且已完成多项美国联邦商标注册,经过数十年市场沉淀,早已深入人心,成为大众认知中7-Eleven便利店的核心品牌标识。
此次引发争议的是耐克Air Max 95系列Sport Green(运动绿)与Safety Orange(安全橙)两款配色球鞋。

图源:soleretriever
7-Eleven认为,该鞋款的条纹设计对其三色商标构成混淆性模仿,极易让消费者误以为这款球鞋是双方官方联名产品,或是与7-Eleven存在品牌关联。
这款涉事球鞋原定发售日期为7月11日,恰逢7-Eleven一年一度的思乐冰免费兑换日品牌促销活动,双重时间重合进一步放大了品牌混淆的风险。
7-Eleven直指耐克此举属于刻意商标侵权,意图借助自身成熟的品牌知名度博取流量、谋取商业利益。
事实上,本次诉讼并非双方首次产生交集,二者此前曾有过联名合作规划。早前,7-Eleven与耐克曾联手打造过一款联名球鞋,原定在2020年东京奥运会前夕推出Nike SB Dunk Low配色款。
受新冠疫情影响,东京奥运会延期,耐克最终取消了该款球鞋的发售计划。这份过往正式合作的履历,也成为7-Eleven此次起诉耐克的重要佐证。
针对此次侵权纠纷,7-Eleven已向法院提出多项诉求,要求判令耐克立即停止该款球鞋的分销、宣传及销售行为,同时召回已流入市场的相关库存产品。此外,7-Eleven还向耐克追索经济赔偿,要求对方上缴该款球鞋的全部销售利润。
作者✎ 十度/品牌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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